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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以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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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制定應該考慮到實際情況和可行性,避免出現過于復雜、難以實施或無法達到預期效果的情況??记谝约肮芾碇贫纫?guī)范是怎樣的?下面給大家整理了一些考勤以及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

考勤以及管理制度篇1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

上午8:45~12:00;

下午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

上午8:30~12:05;

下午13:55~18:10。

4、保潔員:

上午7:30~12:00;

下午14:00~18:0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guī)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yè)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xù)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xù)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fā)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fā),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xù)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guī)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xù)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xù)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guī)定補辦請假手續(xù)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tǒng)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fā)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考勤以及管理制度篇2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guī)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yè)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xù)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xù)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fā)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fā),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公司員工考勤制度。請假手續(xù)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guī)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xù)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xù)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guī)定補辦請假手續(xù)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tǒng)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fā)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考勤以及管理制度篇3

1.目的

為規(guī)范酒店的考勤、請休假管理,充分體現酒店“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使員工知悉可以享受的休假內容,并促進員工自覺遵守工作紀律,保證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與酒店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其中勞動紀律相關條款也適用于建立勞務關系及勞務派遣關系的員工,個別條款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本制度的起草、修訂及完善工作;負責制度的宣貫工作及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負責有關假期的審核工作;負責有關考勤請休假資料的保存工作。

3.2酒店部門負責人負責制度在本部門的宣貫工作;并嚴格按照制度規(guī)定權限給予各類假期審批。

4.工時制度及工作時間

4.1工時制度

4.1.1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級別、工作內容、工作時間要求等因素,對不同崗位的員工依法選擇適用工時制度,每個員工具體實行的工時制度,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執(zhí)行。

4.1.2工作時間

4.1.2.1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8:30—17:30(含就餐及午休時間)餐飲部、客房部等相關部門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上下班時間。

4.1.2.2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應以能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為前提,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時間,并確保與酒店保持順暢的聯系。

4.1.2.3綜合計算工時應根據酒店工作需要統(tǒng)一安排時間。

4.1.2.4就餐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間。

4.2休假及休假期間的待遇,酒店員工依法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2.1休假的類別

4.2.1.1所有員工都能享受的法定假日,每年具體的休假時間按照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元旦一天(1月1日);春節(jié)三天(農歷除夕、初一、初二);清明節(jié)一天(農歷清明當日);勞動節(jié)一天(5月1日);端午節(jié)一天(農歷端午當日);中秋節(jié)一天(農歷中秋當日);國慶節(jié)三天(10月1日、2日、3日)。

4.2.1.2部分員工可以享受的特殊節(jié)假日:三八婦女節(jié),根據工作安排女員工可按酒店通知放假,如未休或適逢公休日,不補假,不支付加班費。

4.2.2帶薪或部分帶薪休假

員工在酒店工作期間,可以享受年休假、婚假、產假、假、哺乳假、工傷假、喪假等帶薪休假。其中,年休假、婚假、喪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其他休假按自然日計算。

4.2.2.1年休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guī)定,員工連續(xù)工作滿1年之后可以享受年休休假;具體天數如下:員工累計工作(工齡)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5天。

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累計工作(工齡)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工齡)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酒店根據工作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員工年休假。部門總監(jiān)(經理)應根據本部門工作實際,合理安排下屬員工輪流休年假以保證工作不受影響。年休假可以在1個年度內集中一段時間安排,也可以分開安排,以整天為最小的休假單位。年休假必須在一個自然年度內休完,不可順延。

4)根據《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規(guī)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工作已滿12個月,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如果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5)為便于計算,員工當年應休假天數,根據上年考勤結果及實際連續(xù)工齡取整,每年年初由人力資源部進行核定。

6)工齡計算:

a)以全日制大中專畢業(yè)時間為依據;

b)以參軍入伍時間為依據;

c)以參加社會保險時間為依據;

d)以加入酒店時間為依據。

4.2.2.2婚假:員工進入酒店后登記結婚的,在入職三個月后,憑結婚證可以享受婚假?;榧傩柙陬I取結婚證之日起一年內休完。逾期未休的,視為自愿放棄,酒店不予補休,亦不折現補償。員工可享受18天(3天婚假,河北獎勵15天)婚假。在離職手續(xù)辦理前一個月內不能享受婚假,如已享受婚假,按事假處理。

4.2.2.3女員工特殊假期:產前檢查假,懷孕女員工應醫(yī)務部門的要求,需要進行產前檢查的,可以申請產前檢查假。

4.2.2.4產假: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女員工生育可以享受產假九十八天,產假時間按自然天數計算。產假自產前十五天開始計算。難產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產假十五天。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yī)務部門的證明,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158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不符合政策的生育,不得享受產假。員工休產假前或產假期滿后,因身體原因需要休假的,按病假處理。符合生育保險條件人員,產假期間待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男員工可享受3天帶薪陪護假.

4.2.2.5假:員工實行節(jié)育、絕育手術的,可以依法享受假。

4.2.2.6哺乳假: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可以享受兩次哺乳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員工每天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女職工懷孕七個月(含)以上、哺育嬰兒不滿一年的職工不安排上夜班。

4.2.2.7工傷假: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傷害,經醫(yī)院診斷證明,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后,可享受工傷假。工傷假時間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2.2.8喪假: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以享受喪假3天。

4.2.3病、事假

1)病假: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去醫(yī)院就診、治療、住院或休息的時間為病假。員工請病假超過3天(含),須持二級以上醫(y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

2)事假:員工凡因個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業(yè)余時間而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親自辦理的,建議優(yōu)先使用年休假。

4.2.4休假期間的待遇:員工在本制度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和特殊節(jié)假日休假期間,員工薪資照常發(fā)放。員工帶薪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如下標準執(zhí)行:

1)年休假待遇,年休假期間,員工薪資照常發(fā)放;員工年休假出現應休逾期未休的情況,酒店不予補償;

2)婚假、喪假待遇:婚假、喪假期間,發(fā)放基本工資;

3)女員工特殊假期待遇:孕檢假、哺乳假期間,員工薪資照常發(fā)放;

4)產假:按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

5)假:發(fā)放員工基本工資;

6)工傷假:員工工傷核準范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工傷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勞動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病假期間的待遇:月累計病假7個工作日以內的(含),按天數扣發(fā)日基本工資的20%,績效獎金相應扣發(fā);月累計病假超過7個工作日,扣發(fā)日基本工資的20%,停發(fā)全月績效獎金,并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病假超過1個月者,工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fā)放。

8)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時,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指按國家規(guī)定計算的連續(xù)工齡)和在本酒店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不等的醫(y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

(2)5年以上(含5年)的為6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

(2)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的為9個月

(3)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

(4)15年以上(含15年)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

(5)20年以上(含20年)的為24個月。

C、(1)醫(y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2)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4)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5)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6)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醫(yī)療期滿,如仍不能繼續(xù)從事本崗位工作時,又無法調整或本人不愿意接受其他崗位者,酒店將解除勞動合同。

9)事假期間的待遇,事假期間不發(fā)放薪資。當月累計事假超過3天者,月績效獎金全部扣發(fā)。

10)市場銷售類員工如采用按業(yè)績發(fā)放提成獎金的,提成獎金不受上述規(guī)定限制。

4.3超時工作及補償

4.3.1超時工作

1)對于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超時工作包括工作日的加班以及休息日的加班。超時工作不適用于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

2)酒店不提倡超時工作。各部門應當合理安排,盡量避免或減少超時工作,以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若確因經營管理需要,酒店可以依法安排員工超時工作。員工因工作需要并經酒店批準,可以超時工作。

3)以下情形不視為超時工作:酒店在非工作時間安排的聚餐、旅游等活動;酒店在非工作時間安排的培訓;員工出差在途時間;未經酒店安排或批準的超時工作;員工在非工作時間自愿來酒店。

4.3.2超時工作審批

1)除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外,員工因工作原因需要超時工作的,應提前履行審批手續(xù),填寫《超時工作審批表》,經部門總監(jiān)(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酒店依法安排倒休。工作日8小時以外需要加班的,下班后一小時內為就餐時間,不計入加班時間;周末和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應進行考勤刷卡,如無刷卡記錄,則不視為加班。

2)超時工作補償:平時加班,酒店安排同等時間倒休;法定節(jié)日加班,根據《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注:倒休時限為三個月)。

5.考勤管理

5.1日??记诠芾?/p>

5.1.1考勤周期及考勤統(tǒng)計:酒店的考勤周期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人力資源部于每個考勤周期結束時,統(tǒng)計匯總員工當月的考勤情況,作為計發(fā)工資、考核等的依據。各部門每月考勤記錄必須在當月29日前報行政人事部。

5.1.2考勤方式:

5.1.2.1酒店實行刷卡記錄考勤和手工考勤相結合管理制度。

5.1.2.2實行刷卡考勤的員工應于早于上班10分鐘、晚于下班10分鐘使用考勤機,以考勤系統(tǒng)導出數據作為正常出勤憑證。未能正常出勤應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填寫相應表單辦理相應手續(xù),做到缺勤有證明。

5.1.2.3托人或代人考勤屬于嚴重違紀,一經發(fā)現解除勞動合同

5.1.2.4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刷卡考勤的,部門手工考勤必須有出勤記錄,并應及時填寫《異常刷卡申請表》按流程審批,否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5.1.2.5部門考勤員在上報考勤時應認真核實員工出勤記錄,記錄加班、倒休時需準確無誤。部門人員變動及班次變動時,部門考勤員應該在2日內報人力資源部報備。

5.1.2.6遲到、早退及曠工:

1)未履行請假手續(xù),晚于上班時間30分鐘內到崗為遲到,早于下班時間30分鐘內離崗為早退。

2)曠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缺勤的為曠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曠工計: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不足四小時的,計曠工半日;四小時以上(含)的,計曠工一日;騙取、偽造、篡改、涂改休假證明的,休假期間計曠工;未在酒店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崗位從事指定的工作的計曠工半日;

3)遲到、早退,除在《行為規(guī)范考評標準》進行績效扣分外,每次罰款50元;曠工扣罰曠工時長的雙倍工資(每次不低于100元)。

5.1.2.7考勤不嚴格、不及時、疏漏、甚至作弊等,視情節(jié)嚴重追部門總監(jiān)/經理責任,處罰部門負責人100元/人.次。

5.1.2.8員工離職未辦理相關手續(xù),部門應及時以紙質版的形式報送行政人事部,本月工資暫緩發(fā)放。未提前30天申請離職的員工、離職30天未及時辦理手續(xù)的員工,都將扣除5天工資。

5.1.3請、銷假程序

5.1.3.1請假:員工休假,須履行逐級審批手續(xù),事前填寫《員工請假審批單》,持本制度規(guī)定的證明材料履行請假程序并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能休假。否則,請假無效。

5.1.3.2批準權限:

1)員工請假2天之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總監(jiān)、經理)批準,報送人事部備案;2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行政人事經理、總經理審批,總監(jiān)(經理)及以上人員請假報總經理批準,所有請假需于審批后1個工作日內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超期無效,視為曠工。

2)員工年休假最少以一個整天為單位,由部門總監(jiān)、經理視工作安排而定。員工請假時限,應以《員工請假審批單》上的時間為準,遇節(jié)假日不順延。酒店組織的休假安排,以及節(jié)假日延長超出國家法定的天數,則相應沖減員工年假天數。請假(包括病假、事假)4小時以內,按半天假處理;超過4小時〈含〉少于8小時按一天假處理。除國家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外,員工休假須提前1天填寫《員工請假審批單》,突發(fā)性病假、事假除外。

3)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申請的,應當以電話等形式通知審批權人,獲得批準后方能休假,并且應在事中或事后5天內補辦請假審批手續(xù),否則視為曠工。如有員工因工作需要,實際休假日期及天數與申請之內容不符,應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作變更,逾期不予補休。

5.1.3.3銷假:員工請假超5天(含5天)以上提前返崗,應在返崗后第一時間辦理銷假審批手續(xù)。

5.1.3.4請假所需的證明材料:

婚假:結婚證原件;

產前檢查假:員工懷孕后,持懷孕和預產期證明原件;

產假:生產后,持醫(yī)院開具的證明原件;

假、工傷假:合法醫(yī)療機構的證明(經酒店同意,可假后補交);

病假:二級以上醫(yī)院開具病假證明。

6.附則

1)本制度的內容與國家及當地政府將來頒布的政策、規(guī)定相沖突的,按照新的政策或規(guī)定執(zhí)行。

2)本制度解釋權歸酒店行政人事部,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酒店原考勤休假制度及相關文件同時廢止。

考勤以及管理制度篇4

一、總則

考勤制度是企業(yè)的基本管理制度之一。嚴格執(zhí)行考勤制度,才能保證各項工作協(xié)調一致,組織嚴密,工作高效。為此,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二、考勤要求

全體在職員工必須參加每日考勤,并由考勤負責人將考勤結果記錄在《考勤表》,企業(yè)根據考勤表記錄發(fā)放工資,違反考勤制度,按本制度獎懲規(guī)定,在當月工資中扣除罰款。

前廳考勤由前廳經理負責;廚房考勤由廚師長負責。

前廳考勤要求:(企要將根據季節(jié)作適當調整)

上午考勤時間:前廳全體員工上午9:00考勤。

下午考勤時間:前廳全體員工下午4:30考勤。

廚房考勤要求:上午考勤時間:9:00考勤,下午考勤時間:4:30考勤。

凡點名開始時,尚未到達視為遲到;未經領導批準(沒簽出門條)視為早退。

三、請假制度

前廳經理負責前廳全體員工的請銷假。

廚師長負責廚房全體員工的請銷假。

請假要求及批準:

1、事假。必須提前1天,向直接上級請假,并遞交請假條。請假條要求寫明,請假原因,請假時間,復崗時間,本人簽名并注明請假時間。經上級批準后,方能離崗。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視同曠工。事假復崗應向批準人銷假。

2、病假。病假(含意外傷害)應本人向上級領導請假。不準電話請假,突發(fā)疾病或意外事故除外。病假必須出示本人醫(yī)院病歷證明

和醫(yī)藥費單據。

3、正常公休假。本人提前向上一級領導遞交公休假書面申請,按領導制定的公休假排班表安排的時間休假。

四、請假批準權限

1、一般員工病事假1天以內,由分管主管批準;

2、一般員工病事假超過1天,3天以內,由前廳員工由經理批準;廚房員工由廚師長批準;員工病事假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3、前廳主管病事假,由前廳經理批準;廚房主管病事假,由廚師長批準;

4、前廳經理、行政總廚、廚師長病事假直接由總經理批準,休假前指定代理人,代行崗位職責。

5、事假連續(xù)30天以上,勸其離職。

五、違規(guī)懲罰規(guī)定

違反本制度,有下列行為者,處以以下罰款:

1、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處以5元罰款;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處以10元罰款;

3、遲到、早退1個小時以內,處以20元罰款;

4、遲到、早退超過1個小時,視為曠工半天。曠工半天,扣除本人半天工資標準的3倍;

5、病假扣除當日工資,事假扣除本人當日工資標準的2倍;

6、無故曠工1天,扣除本人1天工資標準的3倍;

7、曠工累計3次以上,除正常罰款外,公司有權進行勸退或開除處理。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請遵照執(zhí)行!

考勤以及管理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yè)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zhí)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jiān)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guī)定

第七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yè)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jié)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qū)級以上醫(y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qū)級以上醫(y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xù)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zhí)行。

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guī)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fā)。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y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喪假

員工供養(yǎng)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guī)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guī)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fā)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fā)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fā)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考勤以及管理制度篇6

為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實行規(guī)范管理,促進規(guī)范化學校的建設,落實崗位責任制,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教職工必須樹立無私奉獻,敬業(yè)愛崗的思想,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教職工因故不能工作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實行假條制和請、準、銷假制度。

3、考勤分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幾種情況。

4、請準假權限:

教工請假一天以內由副校長審批,一天以上四天以內,由校長審批,四天以上報請教委審批。

副校級及中層干部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集體活動一般不準假,特殊情況向校長直接請假,若無故不參加者按曠工論。說明:以下情況同樣履行手續(xù)但是視為出勤。

①本人婚假為一周。

②子女婚假為2天。

③父母、配偶死亡,喪假均為一周。

④男教工岳父、岳母去世,喪假1天。

⑤女教工公公、婆婆去世,喪假均為3天。

⑥爺爺、奶奶去世,喪假為2天。

⑦晚婚晚育者產假為半年,視為出勤,但不享受全勤獎;男教工照顧家屬生產,準假2天。

⑧哺乳期:每天規(guī)定2小時。

⑨面授等進修活動需出示證件,因公外出,由校長批準,按時返校。

5、如有類似情況,依例酌情處理。

請假一定要履行手續(xù),寫清楚事由,填寫好請假條(情況特殊也應補寫假條),準假后安排好工作方可離校,返校后及時銷假,不履行手續(xù)視為曠工。

二、考勤獎懲具體規(guī)定:

1、事假:全學年累計事假1天(按8小時計),從年度考核分(滿分5分)中扣0.12分;不足1天的,每請事假1小時,扣0.015分。

2、遲到、早退:比規(guī)定簽到時間遲簽10分鐘以內為遲到,比規(guī)定簽退時間早簽10分鐘以內為早退,以上兩條若分別超出10分鐘,視為曠工,并記錄相應曠工時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03分。凡一周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一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四次及以上者,須向校長書面匯報原因。

3、病假:根據實際病情酌情考慮,若無病裝病視為曠工。統(tǒng)計時,按兩個病假時等于一個事假時折算。

4、凡查崗時既不上課也不在樓內又無外出任務的教師,第一次扣0.2分,第二次扣0.4分,三次(含三次)以上一律按曠工處理。

5、簽到均要自己簽,若發(fā)現有代簽現象,則簽到的教師和被簽到的教師均按曠工處理。

6、考勤作為評選先進個人,年度考核聘任的重要內容,凡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10天,或病假超過一月的均不參加評優(yōu)。凡有曠工現象的教職工,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教師,本年度內無評優(yōu)選模資格。

7、根據各級部教師提議,經校委會研究決定:全體教師每月允許0.5天事假,1天病假,不計入學期年度考勤分,但不享受全勤獎,該項規(guī)定由教代會通過。

三、匯總方式、方法

1、學校建立考勤登記薄,每天分早、中、晚三次簽到、簽退。

2、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考勤工作領導小組,一月一匯總,學期末根據本制度(二)中的規(guī)定計算出教師考勤得分上報教委。

四、考勤獎懲金額:

學校每學期劃拔一定金額作為全勤獎獎勵基金,每月全勤者享受10元獎金。

考勤以及管理制度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公司規(guī)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第四條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jiān)督,確??记诠芾砉ぷ髀涞綄嵦帯8鞑块T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規(guī)定的實施。

第二章考勤

第五條根據崗位不同,工作時間分為四種:

1、常日班。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實行單休制,每周日為正常休息日。

4、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遲到、早退

1、于規(guī)定上班時間五分鐘后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

2、于規(guī)定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3、月遲到/早退三次以曠工一日計。

4、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準后,辦理請假手續(xù),不列入缺勤記錄。第七條事假

1、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事假年累計達14天者取消其年假,達20天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第八條病假

1、職工因疾病、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yǎng)時,可以申請病假;

2、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申請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國家承認二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4、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并進行醫(yī)療期時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曠工

1、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xù)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半日;

3、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十條值班、加班

1、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向部門領導申請,然后提交總經理審批后執(zhí)行,當日或工作期內未完成的工作不屬于加班。

第三章假期

第十一條國定假日

按實際規(guī)定執(zhí)行,辦公室需提前三天發(fā)文通知。

第十二條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均可按規(guī)定享受休假。

2、員工在本公司連續(xù)工作滿一定時間,按下列規(guī)定給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計最多不超過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協(xié)定。

3、休假最小額度為一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計,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將按規(guī)定給予補償。

5、職工休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優(yōu)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婚嫁休婚假3-10個工作日。

2、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請。

4、婚假需在結婚一年內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經公司特殊調整者除外。

第十四條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產前15天開始休假;

3、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妊娠3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5天;

5、申請產假需復醫(y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

6、女職工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每天授乳兩次,每次30分鐘。

第十五條工傷假。

1、工傷假依據醫(y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和西安市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喪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一天;

3、申請喪假須附醫(y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戶籍注銷證明;

4、需赴外地的員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條公假

1、公司指派參加公司外的集會、訓練或其他活動;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考試、技能鑒定;

3、依法律規(guī)定應給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請假、調班、消假、計劃外值班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十八條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后交公司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

第十九條職工調班應由本人及代班人員填寫《調班單》。節(jié)假日值班調班由部門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職工將經過審批的《請假單》、《調班單》交到考勤人員處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十一條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并在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須提供證明的假期,如果事先無法提供,須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員處提交證明,方可消假。無法提供證明者,按曠工從嚴處理;

第二十三條員工因工作需要,申請計劃外值班,須事先填寫《計劃外值班登記表》,經部門領導審批后交與考勤人員,否則不記入考勤記錄。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考勤。

1、記錄員工出勤情況。8:25~8:30前臺打卡登記

8:40前臺記錄匯報每天已到公司員工,將考勤交給企管人員。8:40~9:00考勤人員核對前臺未記錄人員的出勤狀況、請假單、調班單。

2、每周一考勤人員根據周末考勤狀況、調班單、請假單、計劃外值班登記表核對周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統(tǒng)計當月公司考勤,28、29日匯總公司其他辦公地點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上報審批。

第二十五條其他辦公地點

1、各辦公地點考勤人員每日記錄員工考勤。

2、每月27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交本辦公地點負責人審批后,連同所有考勤資料交公司考勤人員。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考勤,應隨時掌握、經常檢查職工出勤情況。

負責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統(tǒng)計工作。

第六章工資的扣發(fā)及處罰

第二十七條遲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罰5元,第二次扣罰20元,第三次扣罰100元,累計五次扣發(fā)基本工資20%。

第二十八條曠工者,扣發(fā)曠工時間三倍的薪資。

第二十九條事假者,扣發(fā)事假期間薪資。

第三十條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發(fā)薪資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發(fā)薪資的70%;三年以下者扣發(fā)薪資的90%。第三十一條符合考勤未到崗原因之一,即扣發(fā)全勤獎。

第三十二條負責考勤者和有關人員有意隱瞞或弄虛作假,發(fā)現一次,處以伍拾元罰款。

第三十三條考勤延誤或薪資核算延誤對主要責任人處以貳百元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今后若法律法規(guī)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三十五條本規(guī)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考勤以及管理制度篇8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嚴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員工每周正常工作時間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周休息日。

第二項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guī)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guī)定進行打卡。

第三項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未經批準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第四項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系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說明情況,再及時補簽,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項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員工工作卡編號、職務由院辦統(tǒng)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時間應予以佩帶,一次未佩帶,罰款10元;

第七項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院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會上將全院一周總排班表打印下發(fā)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周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考勤處罰的管理

第一項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后,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未打卡者每次扣罰3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xù)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fā)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工傷

1、工傷憑醫(yī)院發(fā)票給予報銷醫(yī)療費。

2、工傷憑醫(yī)院出具的休息建議書,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后,休息期間工資照發(fā)。

第三條假期管理

第一項病假:凡本院員工病假,需交診斷書,診斷書必須由專科醫(yī)師及??浦魅魏炞帧2〖傩菹⑺奶煲詢日?,扣除相應工資,第五天起,按天扣發(fā)相應的工資(基本工資,效益工資)。連續(xù)病假超過60天者,按自動解聘處理。工傷視情況而定??鄢墓べY中基本工資歸院方,效益工資歸科室其它人員

第二項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準。(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fā)放)在未批準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休假:醫(y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y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休假期間,發(fā)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每月發(fā)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請假手續(xù)

第一項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準,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后主動向主任作出說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和及時到醫(y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征得科室主任的批準,回院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員工請假后,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xù)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xù)假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續(xù)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應先口頭征得同意后方可續(xù)假?;卦汉?,須補辦續(xù)假手續(xù),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員工請假結束回醫(yī)院后,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后果自負。

第五項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后生效。

第六項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xù)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審核。

考勤以及管理制度篇9

為進一步強化考勤管理工作,規(guī)范和簡化簽到考勤程序,公司決定將原打卡機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啟用指紋簽到考勤系統(tǒng),并制定指紋考勤管理辦法。

一、管理辦法

1.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能夠控制代打卡現象。

2.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公司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上班為,下班為簽退。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3.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辦公樓一樓大廳內,為行政、財務、技術、質量、采購、設備、用戶服務部門的員工使用;一臺安裝在原打卡機的位置,為生產部辦公室、機加工段、鉚焊工段、裝配工段的員工及實習大學生使用。

4.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什么變化,及個人有什么變動(如換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需填寫相應的表格由領導簽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員留存?zhèn)洳?,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5.各種考勤制度及處罰規(guī)定仍依據《__》及公司各項。

6.加班是以規(guī)定下班時間以后實際簽退時間減去正常下班時間來計算的,為防止不坐通勤車的員工晚簽退,多計算加班時間。月末各部門領導需對員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況進行審核,無誤后管理員將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tǒng)計報表。作為每月工資發(fā)放及各項評比的依據。

7.如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在當天二十四小時連續(xù)上班后第二天仍繼續(xù)上班時,為有效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簽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簽到,之間至少間隔3分鐘。

8.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guī)程及使用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

9.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并造價賠償。

二、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

2.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3.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都采集的兩個手指,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輸入成功時,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樣都無法正常驗證??刹捎肐D指紋的驗證方式,即先輸入自己的編號(數字),然后再輸入指紋。

5.若無法采集指紋,可以用密碼的方式進行考勤,先輸入編號再輸入密碼。

6.為節(jié)省電量及延長考勤機使用時間,連續(xù)30分鐘無人使用時考勤機將自動處于休眠狀態(tài)。若想進入使用按一下電源鍵即可。

考勤以及管理制度篇10

一、工作人員應按照學校的要求按時上班,統(tǒng)一時間下班。工作時間均應在工作崗位,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離崗。有事離校須請假。

二、凡學校要求教職工參加的會議、集會和活動,均屬考勤范圍,如出現無故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的,均作遲到一次處理。有事不能參加的須請假。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的均應請假。批條的權限:半天以內向生產組長請假;半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請假的,事后應充分說明理由補假,否則按礦工處理。

四、考勤結果處理:

遲到(早退或離崗)在5分鐘內扣款5元;5分鐘以上每分鐘加扣0.5元,一天累計60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扣工資30元。特殊情況需向食堂管理人員請假,每月請假一天扣工資15元(廚師及司爐工25元),二天累計扣40元(廚師及司爐工60元),三天以上每天按月薪的二十分之一扣款,當月獎金按日平均扣除。

考勤以及管理制度篇11

1.目的:為了規(guī)范公司人員的考勤,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3.權責:

3.1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擬定及維護和修訂;

3.2其他各單位:嚴格按照本制度實施。

4.1打卡:

4.1.1公司職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員工上班時間因私事離廠,必須憑(外出申請單)打下班卡后離廠,上班時間因公離廠需憑(外出申請單)經保安驗證方可離廠,(外出申請單)留在保安處,等到出差人回廠時由保安在單上簽上回廠時間再交回總務,如因公離廠且錯過打卡時間必須持(外出申請單)經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在單上簽署原因并經行政部主管確認后簽卡(外出申請單)由保安交行政部存檔備查。

4.1.2上下班忘記打卡的,需請部門主管出具書面聯絡單寫明上下班時間,并由行政主管簽卡才可生效,簽卡每月不能超過三次,三次(不含三次)以上的處以警告處分每次;

4.1.3上班時間內人員因公私事外出必須接受保安檢查,不得拒絕,違者不予放行;

4.1.4打卡必須本人親自打,若替人打卡,打卡者與被打卡者均給記小過一次處理;

4.1.5輪班時,應按時交接班,若接班者屆時沒到應及時上報處理,不得因時間到了就擅自下班。

4.2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4.2.1遲到:上班時間后十五分鐘內到位為遲到,遲到一次給予記警告處理,一個月內遲到達三次以上給予記小過處理(不含三次);

4.2.2曠工:遲到十五分鐘以上為曠工,超過十五分鐘到三十分鐘為曠工一小時;超過三十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如一天之內連續(xù)兩次曠工或兩次以上的以曠工一天論處(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4.2.3早退:不到下班時間就提前離位,提前十五分鐘以內的為早退給予警告處分.早退超過十五分鐘到三十分鐘的按曠工一個小時論處,早退三十分鐘到一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理,一天內兩次或兩次以上早退的按曠工一天論處。

4.3請/消假:

4.3.1請假:員工應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須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包括事假、病假、產假、婚假、喪假);

4.3.2請假應上午上班,下午上班或加班前辦理,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提前一天辦理,突發(fā)疾病等特殊原因除外;

4.3.3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主管級干部批準后方可生效(包括一天),請假兩天或兩天以上,經班組長同意、部門主管復核,報總經辦批準后方可生效;

4.3.4主管級及以上人員請假須經總經辦批準,各主管人員在請假獲批后,要提前安排好部門工作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4.3.5所有人員請假5天或超過5天的,應提前兩天提交《員工請假單》報權限主管人員逐級審批。

4.3.6消假:請假人歸廠(或歸位)后還應進行消假(指提前回廠上班要進行消假)

4.3.7請假人沒有及時消假的以超時/超期歸廠(歸位)處理

4.3.8請假人沒有按批準的時間歸廠(歸位)以曠工論處(參照曠工的處理方法處理)超過三天含三天)的以自動離職處理;

4.3.9請假批準應逐級審批,不得越權批假。

4.4延假:

4.4.1特殊情況下造成在批準的時間內不能歸廠(歸位)上班的可延假,特殊情況指:因病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因病的需有鎮(zhèn)級人民醫(yī)院所開的證明,因不抗拒的因素造成的需由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證明人或證明材料并經行政部進行查驗,方可生效;

4.3.9特殊情況下超期的經驗證屬實的應由當事人補寫延假條(請假條),補寫延假條按請假的程序進行,但需注明是延假并寫明原因。

4.5.請假的流程:

請假人到行政部領請假條-------組長簽字批準------部門干部簽字批準

總經辦核準------回行政部備案

考勤以及管理制度篇12

為了進一步推進實行學?!百|量為本、量化管理”的治校方針,加大教師的考勤管理力度,嚴明校紀校規(guī),增強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yè)心,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學校管理水平,樹立良好師表形象,辦人民滿意的學校。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考勤方案

全學期出滿勤者量化積分100分,下列扣分扣完100分止。

一、考勤制度

1、請假制度: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認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本人書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手續(xù)。因突發(fā)事件,事前無法辦理請假手續(xù)的,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

2、請假審批制度:請假1天以內,副校長審批;請假1天以上,由校長審批;需在開會、考試、指令性等工作時請假,還需向相關部門的最高負責人請假。

3、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準假后,請假期間不扣分?;榧伲?天以內;產假,遵守____政策,正常年齡生育的,90天以內,男配偶護理假,7天以內;直系親屬喪葬假,3天以內。(以上都包含節(jié)假日,需教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函授學習等。

4、每天按8課時計算,每節(jié)扣考核基礎分0.5分。

5、長期病假: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y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按上級文件精神扣發(fā)工資,可準予長期病假。

二、缺勤考核

1、曠課:指有課,未給學生上課,每節(jié)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

2、曠工:指無課,坐班時間不在校,每節(jié)扣除考核基礎分2分。

3、遲到:指晚到崗15分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脫崗:指未經準假,擅自離開校園15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早退:指上早離崗15分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遲到、脫崗、早退超出15分鐘,均按曠課或曠工處理。

4、值班:節(jié)假日、雙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時上課執(zhí)行,若出現盜竊、安全事故等,依據情節(jié),追究相關值班人員責任。

5、一年以內,曠工累計超過10節(jié)課以上,視情節(jié)輕重,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評優(yōu)及晉級、晉職稱資格;一年以內,考核基礎分累計扣除超過60分者,同時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優(yōu)秀”等次資格。

三、相關說明

1、有事不經請假,擅自相互代課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2、考試監(jiān)考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違者按曠課處理。

3、會議、考試、指令性等工作,及學校安排的活動,均按正常上課考勤;在寒暑假、節(jié)假日期間,由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及業(yè)務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活動以及學校的相關安排,視為正常工作時間,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經準假,無故缺勤,均按曠工處理。

考勤以及管理制度篇13

第一條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

員工每周正常工作時間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周休息日。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guī)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guī)定進行打卡。

第三項

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未經批準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第四項

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系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說明情況,再及時補簽,否則按曠工處理。(文章轉自實用文檔頻道__09)

第五項

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員工工作卡編號、職務由院辦統(tǒng)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時間應予以佩帶,一次未佩帶,罰款10元;

第七項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

院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會上將全院一周總排班表打印下發(fā)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周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考勤處罰的管理

第一項

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后,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

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

未打卡者每次扣罰3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

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xù)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fā)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

工傷

1、工傷憑醫(yī)院發(fā)票給予報銷醫(yī)療費。

2、工傷憑醫(yī)院出具的休息,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后,休息期間工資照發(fā)。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病假:凡本院員工病假,需交診斷書,診斷書必須由專科醫(yī)師及??浦魅魏炞帧2〖傩菹⑺奶煲詢日撸鄢鄳べY,第五天起,按天扣發(fā)相應的工資(基本工資,效益工資)。連續(xù)病假超過60天者,按自動解聘處理。工傷視情況而定。扣除的工資中基本工資歸院方,效益工資歸科室其它人員

第二項

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準。(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fā)放)在未批準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

休假:醫(y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y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

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休假期間,發(fā)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

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每月發(fā)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

請假手續(xù)

第一項

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準,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后主動向主任作出說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和及時到醫(y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征得科室主任的批準,回院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

員工請假后,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xù)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xù)假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續(xù)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應先口頭征得同意后方可續(xù)假?;卦汉?,須補辦續(xù)假手續(xù),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

員工請假結束回醫(yī)院后,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后果自負。

第五項

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后生效。

第六項

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xù)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審核。

考勤以及管理制度篇14

為進一步加強醫(yī)院職工考勤管理,嚴肅勞動紀律,保證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經醫(yī)院研究決定實施打卡記錄考勤,現就職工打卡考勤作出如下管理規(guī)定:

一、總則

1、考勤打卡對象:全院在職在崗職工。

2、考勤打卡時間:正常工作日實行打卡考勤。全院職工出勤實行打卡記錄考勤,打卡每天早上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共計兩次記錄。作息時間以醫(yī)院目前執(zhí)行的時間為準(注:上班打卡有效時間從7:15開始,下班打卡有效時間截止到18:30)。

3、加班打卡規(guī)定:職工加班進行打卡管理,超出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加班,需要進行打卡記錄時間。

4、特殊崗位打卡時間:對于目前執(zhí)行非標準工作時間的部門,因崗位性質特殊而無法依統(tǒng)一作息時間上下班的,按照特殊崗位作息時間進行管理,職工按照實際上下班時間打卡(上班一次,下班一次),科室每月上報科內職工排班表到人事處備查。

二、考勤處罰標準

1、遲到、早退:刷卡時間晚于上班時間者均視為遲到,刷卡時間早于下班時間者均視為早退。遲到、早退采用次數累計和時間累計的雙重處罰標準。

(1)次數累計:月度遲到、早退超過3次以上者,每再遲到或早退一次扣工資50元。

(2)時間累計:累計遲到、早退時間每達到兩小時,扣工資200元,以此類推,上不封頂。

2、缺勤:打卡機若無當日識別的打卡記錄且沒有提交請假申請或情況說明的一律視為缺勤,按曠工一天處理。打卡機僅有當日一次打卡記錄且沒有提交請假申請或情況說明的,視為曠工一天。

3、月度累計遲到、早退時間達6小時者,視為曠工一天,當年度職工刷卡考勤記錄與年度考核及年終績效直接掛鉤。

三、打卡其它事項說明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不能按時打卡,比如當日外出會議、外出公差等,由本人提供部門負責人簽名的相關情況說明,報人事處作為考勤依據。

2、當月出現漏刷,必須提交書面說明,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人事處審查。一個月內累計漏刷超過3次以后,每漏刷一次視為曠工一天。

3、因公因私請假規(guī)定:因公請假提交書面請假條,包括請假事由、請假時間、請假人等(有邀請公函的.提供復印件),報請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人事處備案。因私請假參照目前醫(yī)院公布的職工休假制度,每月隨考勤表一同報人事處備查。

4、考勤打卡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代刷,即對雙方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

5、考勤打卡情況做為職工個人年終考核依據。

四、考勤統(tǒng)計及實施

1、打卡考勤實行每月統(tǒng)計,考勤結果每月定期反饋到相關科室,并按照獎懲管理細則落實。

2、此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正式實施,如有修訂,則按新的修訂方案執(zhí)行。

3、本管理規(guī)定解釋權在人事處。

考勤以及管理制度篇15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勞動紀律和考勤制度的規(guī)范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處罰細則。

二、工作時間

(一)醫(yī)院行財后人員每日工作時間為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時,上午上班時間為08:00—12:00,下午上班時間為14:00—17:30,如工作時間變更則另行通知。臨床、醫(yī)技、及其他崗位工作時間根據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全院職工必須按規(guī)定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脫崗、有事事先請假。倒班人員均按照排班表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和班次上下班,若遇節(jié)假日,各科室依據節(jié)日排班表上下班。

(三)各科必須嚴格執(zhí)行以科室為單位的上下班簽到制,嚴禁代簽,發(fā)現一次處以當事人及直屬領導100元。

(四)各科必須健全考勤登記,記錄內容包括遲到、早退、脫崗、病事假、婚喪假、計生假、保健假等的具體時間。

三、打卡規(guī)定

(一)本院采用指紋掃描考勤制度,上行政班的員工上、下班共兩次打卡。倒班人員亦需按照排班表規(guī)定的時間上下班,臨床人員實行每日簽到制。員工每月考勤根據上下班打卡記錄、休假申請單等進行綜合統(tǒng)計。

(二)各后勤科室需將夜班排班表上交人事科存檔備案。

(三)員工忘記打卡,應在次日向人事科說明情況,并填寫漏打卡說明。

(四)因公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填寫《出差派遣單》經審核批準后交人事科備案,出差回來后于3個工作日內到人事科銷假,否則按“空卡”處理,每“空卡”一次扣除工資100元,依次類推。

(五)各科室在次月5日之前將科室上月考勤統(tǒng)計表交由人事科進行審核,統(tǒng)計表內容必須真實,但凡發(fā)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證,罰填報人100元。后勤科室(不含工人)以指紋打卡機的記錄為準,沒有記錄且沒有登記請假的均視為缺勤。

(六)員工外出如不能及時打卡,需向科主任請假并在人事科填寫外出登記表,由人事科主任簽字備案。

(七)因錄不上指紋,無法指紋考勤的,改簽到考勤。

(八)因考勤機故障或偶爾指紋打不上卡者,于當日內到考勤員處簽到。

(九)人事科將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科室考勤情況進行抽查。

四、考勤規(guī)定

(一)遲到早退

1.遲到定義:超過晨會交接班時間(8:00)打卡到崗者為遲到,遲到一次扣罰50元。遲到超過30分鐘為曠工1次,扣罰100元。

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前提前1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扣罰50元。早退超過30分鐘為曠工1次,扣罰100元。

3.事先未經批準的`遲到或早退一次,一次扣罰50元。

4.一個月內連續(xù)遲到或早退累計達三次,計一天曠工。

(二)曠工

1.未經同意或未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而未正常出勤的視為曠工。

2.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調動,或上下班不打卡(請假情況除外)、或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含無故超假不歸、先休后請假),均視為曠工。曠工期間停發(fā)工資,并執(zhí)行:

1)曠工半天,扣發(fā)200元;

2)曠工一天以上的,每曠工一天,扣罰400,以此類推。

3.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xù)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直接給與解除勞動合同處理,在編員工作待崗三個月處理,扣罰期間全部工資和績效。

4.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除扣罰相應的款項外,在全院通報批評,并扣罰年終獎金的20%,一年內累計曠工10天,除扣罰相應的款項外,在全院通報批評,不享受年終獎金,并待崗培訓三個月,待崗期滿后一個月內在全院范圍內自找崗位,找不到崗位或無科室愿意接納的給予解除合同處理。

5.經直屬領導批準的遲到早退每月不得超過三次(含三次),超出的遲到早退一律按以上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脫崗

1.上班期間為履行任何手續(xù)擅自離開崗位的視為脫崗。

2.脫崗1次扣罰50元,如經檢查組發(fā)現再次脫崗,扣罰200元。

五、排班規(guī)定

1.倒班人員按照排班表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和班次按時上下班工作。

2.各科室在節(jié)假日到來前,應將節(jié)假日期間排班表上報院辦公室;如未能依時提供排班表,對相關責任人予以50元/次處罰。

3.排好的班原則上不得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班次者,報科室主任審批后有效。如私自調班者,當天的考勤按事假處理。

4.任何科室與個人,請人代班需經科主任同意。若發(fā)現私自請人代班,代班期間發(fā)生的任何事故一律由代辦人與當事人共同負責,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50元/次處罰。

六、正常請假規(guī)定

1.正常事假包括:事假、病假。

2.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年累計事假超過30天者,原則上不得參與年終績效獎分配。

3.一次性事假不得超過10天。

4.病假:辦理時間須提供相應的醫(y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無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事假,年累計病假超過30天者,原則上不得參與獎勵性績效獎分配。

5.員工請假須提前完成請假申請,并逐級審批后,由本人將請假申請交到人事部核實并出具相應的準假單。人事科及時登記員工請假記錄,特殊情況不能夠提前履行手續(xù)者,須于當日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事后48小時內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視為曠工。補辦請假手續(xù)未得到批準者,按曠工論處。

6.員工請假若遇特殊情況需延續(xù)假期的,必須提前兩天報相關領導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順延,否則超假部分按曠工處理。

七、本制度從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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